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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做优社区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社区工作者即社区干部,属非占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第一类岗位:招聘4人 其中:男性2人,岗位代码1-A;女性2人,岗位代码1-B。 限中共党员身份人员报考。 第二类岗位:招聘4人 其中:男性2人,岗位代码2-A;女性2人,岗位代码2-B。 无人员身份限制。 第三类岗位:招聘2人 其中:男性1人,岗位代码3-A;女性1人,岗位代码3-B。 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对应学位的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含父母、配偶、子女一方为寻乌籍人员)。 中共正式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城市社区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且目前仍从事城市社区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符合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笔试加3分。不累计加分。 其中,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第一类岗位”的,其党员身份不再进行加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因在各类考试中违纪而被取消资格的。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融媒发布本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二)现场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 23日至 24 日,报名地点为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东门路4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①《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 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共正式党员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 ⑤具有城市社区一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从事社区工作的,提供所在社区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联系人:赵奇勇13707079996 凌华昌1997081998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寻乌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和寻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 (四)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5年 10 月11 日上午,报名处领取。 2.笔试时间:10 月 12日下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党建知识、社会治理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知识、居民自治知识、社会救助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自行到百度网盘下载参考资料,链接:链接:https://pan.quark.cn/s/ffc70e207105 提取码:zKrV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5年 10 月17日上午,报名处领取。 2.面试时间: 10 月 18 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政审环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由考生承担。 2.政审。主要审查考生德能法等现实表现。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后统筹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工资待遇参照现行社区干部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寻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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