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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赣医保字〔2025〕31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次社会监督员推荐报名人选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因素,经研究,拟聘任万志超等20人为宜春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9日 受理方式: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宜春市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 监督电话:0795-3219101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32室
附件:宜春市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