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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临新区公开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不断优化管委会事业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新区中小学校择优选调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区审计事务和国资服务中心及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新区各乡镇(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紧缺学科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4.需在新区中小学在编在岗累计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任职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到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新区公共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视为报名成功,选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30日—9月3日(早上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712室; 3.报名时须填写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2025年东临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详见附件1,电脑填写后打印)一式三份; 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2002年及以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学信网免费申请),2002年之前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③其他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一份、师德考核证明一份、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2,中小学教师须本人编制所在学校及区公共服务局签字并盖章)。 本次报考不接受委托报名。 4.联系电话:0794-7825661(党群工作部)、0794-8561866(公共服务局) (二)选调考试 本次选调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5.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选调计划不再调减。 (三)确定入闱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用人需求,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会同人事主管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公共服务局)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入闱人员经考察(主要调阅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重点考察选调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不合格,以本岗位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选岗 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结合拟录用人员的个人意愿和选调单位的用人意向,由区党群工作部统筹,将人员安置名单报区党工委审批。 四、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试用。选岗后,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选调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公示拟选调录用人员无故放弃,五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也不得参加职称评聘及岗位等级晋升。 2.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由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等部门为其办理正式调动上编手续,工资结构按重新聘任的新岗位计算。 本次选调工作由东临新区选调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东临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同意报考证明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东临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