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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温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工作人员公告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温泉镇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集中以镇政府名义行使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市场、劳动监察、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领域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并接受上级指导监督。为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建设,经研究,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泉镇户籍,年龄在20至35周岁内(199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身体健康,肯吃苦,有干劲,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的男性;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记录,也没有列为民事未结案件被执行人; 4.驾驶技能熟练、退伍军人优先; 5.适应行政执法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含个人寸照),于2025年8月30日前递交至庐山市南康镇庐山大道东路66号,庐山市国控集团1楼(联系电话:19179221758 程先生 )。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拟定招聘人员。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镇政府集中统一组织对拟招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提前2日通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考试者安排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经考察不合格,则按资格审查中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庐山市人才集团微信、中国庐山发布、悠然温泉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参照温泉镇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2.应聘人员具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移交市有关部门处理。为方便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如下。 庐山市温泉镇人民政府:0792-2601666 庐山市智汇人才发展有限公司:19179221758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应对自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庐山市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所有。 庐山市智汇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