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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体检公告

    根据《修水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经组织报名、笔试等工作程序,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1

缪佳欣

20251001146

2

匡雨柔

20251001118

3

卢珊

20251001030

4

帅方颖

20251001034

5

钟春苗

20251001017

6

周子瑜

20251001129

7

涂欢

20251001122

8

胡星月

20251001125

9

张卓微

20251001080

10

董润芝

20251001137

11

周林欣

20251001287

12

樊吉妮

20251001073

13

丁明珠

20251001135

14

潘吕娟

20251001060

15

江文辉

20251001253

16

张大鹏

20251002002

17

陈梦子

20251003001

18

叶晓云

20251004003

19

陈欢

20251005002

20

张春伟

20251005005

21

梁全民

20251006001

22

余雨冰

20251007029

23

杨婕

20251008010

24

黄涛

20251008003

25

樊祖景

20251009012

26

卢宗伟

20251010003

27

朱琳

20251011001

28

梁颖

20251012034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8:20;

2、集中地点: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一楼。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公告》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于当日8:20之前空腹到达修水县县妇幼保健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带好《居民身份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体检费自带)。

3、体检对象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有违反体检纪律行为,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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