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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大余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公告》,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75分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等规则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现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 1.体检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且无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2.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体检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 3.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体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4.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核实身份,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递补 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递补公告、体检、考察及公示。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致电通知。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附件:大余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大余县总医院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