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南市2025年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公告根据《关于印发<龙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南县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为做好2025年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外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含幼儿园用人备案数)任教且申请调入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编(幼儿园用人备案数)在岗教师,龙南籍或夫妻一方为龙南籍或夫妻一方为龙南市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高中数学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幼儿园2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 2.高中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5年修订)》执行。 4.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6.近三年(工作不满三年的,提供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使用用人备案数的人员在本县(市、区)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后可以在全赣州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流动。 7.高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8.通过合法程序进入学校工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见习期未满的。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 龙南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三楼303室,办公电话:0797-3559575。 4.报名提交材料 (1)申请人龙南籍或夫妻一方龙南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一方在龙南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的还需提供在龙南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外县市的工作单位编制证(用人备案数教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7)参加工作的文件依据复印件1份(当地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经笔试合格(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之内。面试评分由7个评委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评委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采取现场评分,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面试总分100分,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13日;面试时间:2025年8月14日。 笔试地点:龙南市教育体育局五楼509会议室。 面试地点:龙南市阳明中学正大门进门左侧第一栋教学楼一楼 (三)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根据招聘职数入闱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2025年8月15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或聘用 1.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2.选调人员因所工作的省(市、县、区)有关部门不批准其调动,致使其辞职回龙南任教的,同意按程序接收聘用,其辞职前教龄与回龙南聘用后的教龄合并计算为连续教龄。 (五)分配原则 聘用人员由市教体局统筹分配,按照原任教学校地域及各学校学科需求等情况对等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如:(1)申请调入时属于高中编制教师的,按照同层次学校进行分配,可直接分配到高中任教。(2)申请调入时属于农村幼儿园编制(用人备案数)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农村幼儿园任教;属于城区幼儿园编制(用人备案数)教师的,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幼儿园任教。选调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学校(幼儿园)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其他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报名时签订《承诺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报名人员若提供材料失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2.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专班。 龙南市支持外县(市、区)龙南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专班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