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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图书馆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公告抚州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图书管理员1名(技术类1名) 图书馆管理员1名(技术类1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且办理了失业青年登记。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本单位就业见习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图书管理员(技术类)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图书馆管理员(技术类)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技术。 2.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员: (1)负责图书馆的信息化设备、设施维护等。 (2)完成馆内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1)负责图书馆各类阅读活动策划、推广,文字撰稿等。 (2)负责图书馆各类阅读活动的视频拍摄、制作等。 (3)完成馆内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协议书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咨询时间 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休息日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抚州市迎宾大道588号抚州市图书馆,联系人:聂欢,0794-8222254。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抚州市图书馆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和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各2张; (4)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及失业登记(线上: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人社专区--选择失业登记,办好失业登记后再申领《就业创业证》;线下: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5)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专业素质、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 招收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四、见习待遇 1.招收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人员,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包含培训期)生活费1870元/月。见习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单位工作满12个月,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抚州市图书馆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