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服务质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八里府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团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保育员资格证书,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公办幼儿园开具的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应聘者根据招聘要求,打印报名表(见附件),按实际情况填好报名表后交到七里湖中心幼儿园门卫室(地址:九江浔阳区九园路301号)。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具体时间。
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保育员证、一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报名登记表。
(四)体检
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三个月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九江经开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平台上公示3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协调与沟通能力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能吃苦、服从安排,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学校或托儿所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熟悉幼儿饮食特点和营养需求,能制作适合幼儿口味和消化的各类菜肴和点心;严格遵守厨房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制度,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喜欢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细心照顾幼儿的饮食需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应聘者根据招聘要求,打印报名表(见附件),按实际情况填好报名表后交到七里湖中心幼儿园门卫室(地址:九江浔阳区九园路301号)。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具体时间。
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报名登记表。
(四)体检
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三个月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九江经开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平台上公示3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协调与沟通能力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口齿清楚,持有健康证,无传染病史,符合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的基本条件。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学校或托儿所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勤劳肯干,诚实守法,服从安排;热爱幼儿,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应聘者根据招聘要求,打印报名表(见附件),按实际情况填好报名表后交到七里湖中心幼儿园门卫室(地址:九江浔阳区九园路301号)。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具体时间。
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报名登记表。
(四)体检
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三个月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九江经开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平台上公示3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咨询电话
0792-682981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九江经开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湖中心幼儿园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