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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见习岗位公告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规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2023]9号)、《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文件精神,医院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2.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各大院校毕业生,往届生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正常休假日除外); 2.本次招聘只接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科401室(人民公园国医馆旁);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简历、2025年萍乡市就业见习个人申报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或电子就业创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往届毕业生需高校毕业证,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提供相应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另外还需提交1套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信息必须保持真实性,如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护理部、相关科室对应聘学员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分别占总分的40%、60%。 (二)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三)按笔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再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到面试(如果报名考生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全部进入面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见习管理 (一)体检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录用学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行承担),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 (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学员,医院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予以录用,办理相关见习手续。 (三)见习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见习期满后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可申请延长见习期,优先推荐参与合同制招聘考试。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四)见习期间,签订《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职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者与医院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见习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规定发放见习补助(不低于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医院予以餐补,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经考核成绩优异的见习人员,按相应系数发放绩效奖励。 (五)见习期满,医院出具《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学员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 联系方式:0799-7191677 王老师 瞿老师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3日 附件: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