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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高层次 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聘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讨论和决定公开招聘中的重要事项; 3.协调解决学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受理招聘工作中的有关诉求。 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领导副职担任(其中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副职为第一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部、党政办、宣传统战部、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和各学院等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资格审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第一副组长主持,一般日常工作由第一副组长具体负责。 (三)招聘程序和结果接受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监督和指导。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通过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公开发布。招聘计划2025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凡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发送至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邮箱(fzyz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XX大学+XX博士+XX专业)。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5)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面议形式,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者,不定期组织面议,面议小组由5名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考官人数不少于2名。环节如下: 自我介绍及学术成果简介(考生可准备PPT):简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术背景、研究经历、成果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时间5分钟) 提问与答辩:面试官针对学术报告、研究计划、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提问,应聘者进行答辩,考察其思维逻辑、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等。(时间15分钟) 综合评价:面试官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应聘者应身心健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待遇 (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 (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抚州市人才政策待遇。 (四)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 七、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议、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4-8767900。 八、其他 本方案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饶老师 17779450922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崇师楼406办公室)。 附件:1.《2025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1 2025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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