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公告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需求,进一步关心关爱教师,为弋阳教育事业长期发展提供保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弋阳籍在外县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调入对象为在编在岗教师,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 1.本人为弋阳籍(含配偶为弋阳籍或配偶在弋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弋阳工作生活的)且在编在岗(含今年服务期满转正)的教师。 2.配偶属弋阳籍现役军人。 3.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正高级职称教师、省特级教师,聘期内的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不受户籍限制。 二、选调条件 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未满服务期的除外)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 5.省级骨干教师、市(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副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归雁计划”条件: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调入名额 根据全县教师编制及各学段教师的紧缺情况,通过引进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对全县高中和初中部分紧缺学科教师进行补充。具体引进名额视报名情况而定。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调入对象于7月9日至7月2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向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二楼)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根据“归雁计划”调入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对申请调入人员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列入拟调入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调入工作全过程。 3.体检。对资格审查合格、列入拟调入计划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审议。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名单报请弋阳县2025年教师“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5.办理调入手续。经研究批准后,县人社局开具《商调函》至调入人员任教学校所在县(市、区)人事、教育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出具人事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调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调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报到。 五、其他事项 1.对等安置。调入对象原则上安排到缺少教师且有学科需求的学校,并遵循以下安置原则:一是实行岗位对等安置原则,即“城区学校到城区学校、农村学校到农村学校”。二是任教学段对等安置原则,即“初中到初中、高中到高中”。 2.调入对象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不服从者一律退回。 3.调入对象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进单位需按现有岗位情况重新竞聘,如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须同意高职低聘。 4.未尽事宜由弋阳县“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5.咨询电话:0793-5900157(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扫码即可查看下载): 1.《申请“归雁计划”调入弋阳材料清单》; 2.《弋阳县2025年商调教师信息核查表》; 3.《弋阳县跨县(市、区)调动教师信息表》。 弋阳县2025年“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