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宜春开放大学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宜春开放大学综合楼三楼305。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宜春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学校官网www.jxrtvu.com/ycdd下载,或关注公众号后私信“附件一”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宜春开放大学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提供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开放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协议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化成路蛤蟆石路1号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07953226738
联系人:张老师19507405405
本公告由宜春开放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