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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丰县2025年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公告》的更正公告现对《南丰县2025年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公告》中的以下信息予以更正: 附件4:南丰县2025年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工作证明中:“ 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修改为“ 同志为我校编制教师”;第四点加分情况中第一条:“1.夫妻双方均为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加分。其配偶 (姓名)现为 (单位)在编在岗教师,自行商定对 加 分”修改为“1.夫妻双方均为本县乡镇编制教师加分。其配偶 (姓名)现为 (单位)编制教师,自行商定对 加 分;” 特此公告 南丰县2025年度教育工作协调小组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