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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宜春市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市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岗位分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及学历要求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成绩相同情况下,护理及护理学专业毕业者或取得养老护理员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2.年龄要求 女满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满35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护理及护理学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养老护理员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女可放宽至18周岁至55周岁,男可放宽至18周岁至60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预报名,报名材料直接发送电子邮箱:2275674328@qq.com。报名以考生实际到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11:30,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环城西路555号) 报名对象请携带①报名登记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有养老护理员三级及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置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领取准考证及面试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考生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比例确定入围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试用:面试通过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我院将对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5.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我院将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编外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我院将单方予以辞退处理。 (三)体检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身体状况,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体检时间待定。 (四)工资待遇 (1)养老护理员:一周休一天,基本工资3700元,绩效工资500元。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2)儿童保育员,1.两班倒:基本工资2510元,绩效工资500元;2.一周休一天:基本工资3700元,绩效工资500元。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五)其他 (1)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院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招聘方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实际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宜春市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13979979207 联系人:肖主任
附件1: 附件2: 宜春市袁州区社会福利中心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