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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生态环境审判兼职技术调查官的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中指出的“探索建立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填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辅助制度空白,破解生态司法技术要求高、生态修复难落实等堵点难点,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浮梁县人民法院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审判兼职技术调查官,建立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土、土壤、矿产、水利、生物、化工、文物等涉生态资源专业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征集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生态技术调查官的职责;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要求限制);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五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用、聘任合同; 3.曾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生态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1.协助法官明确生态环境案件所涉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对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 2.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厘清技术问题,包括对鉴定事项、范围、目的和期限等提出意见; 3.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包括案件所涉技术问题的归纳,针对各技术问题的意见和理由等; 4.审查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和验收; 5.完成其他与案件相关的生态环境技术性支持工作。 (一)申报材料 1.个人自荐的,应填写《生态技术调查官申请表》;有关部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推荐的,应填写《生态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生态环境审判兼职技术调查官申请表) (生态环境审判兼职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2.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 4.近五年来在专业业务领域所获奖励、荣誉证明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理论研究成果材料。 5.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4日。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被推荐人将表格Word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版,连同其他证明的PDF版,发送至邮箱139464996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申请表—单位—姓名”。 法院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审核工作,对拟入库技术调查官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入选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统一颁发证书。技术调查官库人员名单在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供社会查询。 生态技术调查官任期五年,期满后经审核可续任。 技术调查官劳动报酬参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专家支付咨询论证评审等劳务费管理办法》(赣高法[2018]225号)相关标准实施。 联系人:谢梓文 联系电话:0798-2620250 联系邮箱:1394649960@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浮梁县开源街66号浮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