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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上饶玉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一、招聘原则和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6日至2007年4月25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 6.身体健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招聘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玉山县公安局会同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资格审查及招聘监督。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位于玉山县公安局城市快警队(玉山县博爱路与博士大道交叉口西北200米),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18879382953 翁 3.报名资料: (1)公告页面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4张(背面标注姓名);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1. 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 考试内容:笔试采用纸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按通知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六、体能测评 1.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对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围面试规定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6.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七、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八、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00)+80×(50÷100)=85分。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及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先按照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玉山县公安局报到,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玉山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江西搏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因工作岗位需要,正式合同生效后原则上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应不低于6个月。 3.本次招聘成绩保留半年(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递补人员需经体检、政治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递补工作由玉山县公安局负责。 十一、待遇和保障 1.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待遇参照现有留置看护人员执行。 2.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绩效管理,按规定发放补助。 十二、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情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聘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由玉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