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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总医院中医院分院见习岗位统一招聘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要求,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将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进行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请在招收时间内到乐安县中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报名。 联系方式:0974—6592398(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12:00,下午2:30--5:30)。 五、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1张。 注:18-24岁失业青年需办理失业登记 1、线上方式: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人社专区—选择失业登记; 2、线下方式:户籍地、常住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或便民中心办理。 六、见习录用 见习单位确认录用见习人员后,及时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执1份),协议经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后生效。见习岗位人员只发放基本生活费专科及以下学历2100元/月,本科2200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享受医院其他任何绩效、奖励和福利等待遇, 见习时间12个月,期满后自动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