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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严格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2.招录人数:5名  

3.工作职责: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市容巡查、投诉处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90年2月1日后出生);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4.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具有基层服务、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2月25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地点为瑞昌市城管局办公室(506)(地址:瑞昌市赤乌中路5号); 

3.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者电话通知面试。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应急处理能力及综合素质;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入职  

1.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参照现有聘用协管员待遇执行;

2.单位食堂工作日提供早餐和中餐;

3.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为工作人员提供制式服装; 

4.其他福利按单位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招录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城市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0792-4229271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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