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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公告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6日至2007年1月7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同等)以上文化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也不得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7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1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部队退役士兵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1日-2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提供报名) 2.报名地点: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409室)。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 上、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各占20%) 2.资格复审: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吉州区行政中心410会议室。 (3)内容:按体能测试成绩1:2入围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2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吉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医院)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人,试用期为两个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确定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有关工资收入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日常在吉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承担执勤任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需要时由区应急管理局调度,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训练服装。 (三)工作成绩突出者,按照吉州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成果运用 咨询电话: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229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