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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核减 岗位人数的公告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第一类和第三类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但第二类和第四类人员开考比例一般不能低于1:2,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的要求,经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部分岗位选调人数,现将核减或取消的具体岗位人数公告如下:
永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