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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负责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策划、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相机以及基本的软件(photoshop、Premiere、微信公众号编辑)操作技能,如有视频制作、动漫设计、制作VLOG、H5等特长的优先录用(有新媒体行业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6.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被开除公职或有吸毒、赌博等劣迹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12日(限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6室),联系人:19979601719(刘);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填写报名表(可在文末扫码下载),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和作品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电子邮箱346675683@qq.com(邮件主题“检察院招聘+姓名+电话)。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方扫码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至少提供个人拍摄的图片及短视频各一份。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资3500元/月,同时享受社保、工作餐、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待遇及劳动法规定假期。 2.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职体检 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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