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加试、考察、体检、聘用、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8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进入“2024年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报名网站详见后续公告),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填写推荐表)、承诺书、按岗位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完成在线报名。本次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报名信息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线缴费,以实际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报名材料请扫码:

3.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2:00。
4.若有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经研究相应调减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8月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岗位。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逾期没有报考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后续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加试和考察。笔试总分为200分(有专业要求限制的岗位需考察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加试、考察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8,面试入闱比例为1:6,加试入闱比例为1:3,考察入闱比例为1:2。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科目为两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参照江西省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要求。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除大纲要求范围外,还包含《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省情省策、南昌市情市策及时政热点等相关知识(大纲范围内容约占75%,其他知识约占25%)。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测试》100分。(有专业要求限制的岗位需考察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笔试形式待定(线上或线下),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进行初审,笔试后再对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
入闱面试人数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4.加试。
入闱加试人数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1)加试方式:加试采取公文写作考试方式进行。
(2)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及笔试、面试、加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1)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方式。考察采取量化考察办法,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时还需要调阅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
(3)考察递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岗位需要,按综合成绩在参加加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6.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测试×50%)×3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20%+考察评分×20%。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按照岗位招聘数和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资格,该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通过后,最终确定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培训。
对招聘人员试用期内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