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A2证及以上) (二)招聘数量:2名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③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60cm; 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2月28日至1989年2月28日之间出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在服役(工作)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⑤需高中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②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④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管理处罚; ⑥曾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⑦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⑧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⑩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有危险驾驶行为的; ⑪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人民医院旁)2楼专职办(联系人:钟助理,电话:1557972349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工作日携带报名表报名(附件1)、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有关辅助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辅助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退役军人证、近期征信报告、驾驶证、安全驾驶记录(交管12123可查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时对应聘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资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共5项,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负重登六楼等。每个项目分值为10分。(测试标准见附件2)。 (三)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共8项,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与起步、单边桥、限宽门、窄路掉头、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八个项目组织开展。测试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评定。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具体项目由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和面试 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面试。政审标准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情景模拟、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录取人员在微信等媒体上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如录取人数未能达到拟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予以公示。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本次录用人员正式转正后,原则上分配至南康区赣州港小型消防站执勤。 驾驶员岗位试用期4152元/月(转正后5400元/月,并享受高危补贴和驾驶员岗位津贴);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实习期4152元/月(转正后5618元/月,并享受高危补贴);以上薪资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炎热、寒冷季节享受降温、取暖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下达办理入职通知后,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约的。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